汉语言文学

一、指导思想

本专业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的。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 掌握汉语和中国文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审美能 力和中文表达能力,具有初步的中国语言文学研究能力,能够在文化、教育、出版、传媒机构以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与汉语言文学运用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审美鉴赏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初步从事本学科研究并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社会实践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汉语言文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备宽阔的文化视野,能运用专业知识,在本学科领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4.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不断获取知识的能力;

5.熟悉国家在汉语言文字和文学创作、传播以及语文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


招生咨询:

0532-85071693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青岛理工大学(市北校区)

微信咨询:

微信公众号: